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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浏览量:24629 日期:2019-02-28
各有关单位:
2018年,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及《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设立面向全国的“环境技术进步奖”。发布《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中环协〔2018〕173号;简称:《奖励办法》)。 环境技术进步奖旨在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
近日, “环境技术进步奖”被正式纳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简称:国家科技奖励办)发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并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官网公布。至此,“环境技术进步奖”成为全国性社会科技奖励之一,接受国家科技奖励办的监督和指导,成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重要的科技奖项。
2019年,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工作正式启动,我会作为省级环保产业协会具备该奖项的提名资格,为了更好推动环保产业技术发展,为会员单位创造条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由我会提名单位需为我会会员单位。
二、提名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
(一)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一年以上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一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
(二)提名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
(三)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1、纸质提名书原件3份(其中两份作为最终申报资料寄到中国环保产业协会,1份留存我会备案),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
2、提名书的电子版,刻录在1张光盘上。
四、提名时间要求
根据《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我会要进行严格筛选并对拟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向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报送提名资料。
我会受理提名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张齐 联系电话:0871-64143699
邮 箱:ynhbcy@163.com 网址:http://www.ynepi.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园南路25号603(650034)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王睿 010-51555012 刘媛 010-51555002
邮 箱:jsj@caepi.org.cn 网址:http://www.caepi.org.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四楼
收 件 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技术部(请注明“提名材料”)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 (请登录我会官网,网址:http://www.ynepi.com)
1、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019年度)
2、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